为什么丈夫不能单方面放弃胚胎,而他的妻子却可以擅自堕胎?

2022-10-14 10:22上一篇:剖腹产和顺产到底哪个更好? |下一篇:为什么水上乐园突然失宠,引起**?南京女孩用亲身经历告诉你原因!

  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全国首例男子处置冷冻胚胎的赔偿案件(以下简称 "南京胚胎处置案"),引起了广泛关注。作为最先进的保存生育能力的方法之一,胚胎冷冻已成为许多希望拥有孩子的夫妇的首选。但是,如果这对夫妇的关系失败,他们诉诸法庭,冷冻胚胎会发生什么?

  为什么丈夫不能单方面放弃胚胎,而他的妻子却可以擅自堕胎?

  在这个案例中,这对夫妇在年轻时相识,并在跨国关系后结婚。当自然受孕失败后,双方都选择了在美国的一家医院进行试管婴儿治疗。医院从该女子身上取回了13个卵子,经过人工授精后存活了6个胚胎,但在一个胚胎被移植到该女子体内后,她自然流产了,这对夫妇的关系也因此亮起了红灯。

  南京市玄武区的法官给出了答案:不行,女方为了冷冻胚胎严重损害了自己的身体,男方单方面放弃胚胎的行为侵犯了女方的生育知情权,他应该支付女方3万元抚慰金。

  这一决定立即引起了网民的热烈讨论,大多数人认为该男子无权单方面处置冷冻胚胎,而且3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太低,不足以补偿该女子在取卵过程中遭受的巨大身心创伤。换句话说,虽然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单方面丢弃胚胎的男子进行赔偿,但流行的观点是,男子不能擅自丢弃自己的胚胎,如果他丢弃了,就必须支付赔偿金!这就是所谓的 "赔偿"。

  虽然法院的判决得到了大多数网友的支持,但仍有男性网友提出质疑:"如果女方私自去医院做流产怎么办?"

  为什么丈夫不能单方面放弃胚胎,而他的妻子却可以擅自堕胎?

  为什么丈夫不能单方面放弃胚胎,而他的妻子却可以擅自堕胎?

  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于2011年8月13日开始生效。这意味着,从那时起,妇女对男子未经授权的堕胎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不能再被批准。

  总之,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妻子可以不经允许进行堕胎,但丈夫不能单方面放弃一个胚胎。这是否意味着男性和女性不享有同样的生殖权利?

  北京嘉利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轶认为,这个结论有失偏颇,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不能在生育问题上达成一致,法律必须优先保护女人的生育权。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有生孩子的权利,也有不生孩子的自由。男性和女性的生理结构不同,大部分与生育有关的义务都由女性承担,她们比男性更自由地处置自己的生育权。由此可见,妇女可能未经允许就进行堕胎的主要原因是,她必须承担更多与生孩子有关的风险和义务。

  其次,南京的遗弃胚胎案件有一些特殊性。在南京遗弃胚胎案中,虽然男方第二次提出离婚,并在两次诉讼之间遗弃了胚胎,但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未解除,女方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也不同意离婚,这也是法院判决男方承担赔偿的重要背景。我们认为,在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情况下,男方单方面放弃胚胎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答案并不明确。

  由于双方的婚姻关系没有解除,法院认为冷冻胚胎相当于在母亲体内自然受孕的受精卵,男方强迫女方堕胎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单方处置胚胎的行为也属于侵权。同时,法院认为,一男一女利用辅助生殖技术怀上了孩子,随后对胚胎的存活有分歧,他们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适用合同法的原则来解决。男方在女方履行了更多的义务,即服用促进排卵的药物和在取卵过程中遭受身体疼痛和伤害后,单方面终止了双方的生育计划,应构成侵权。

  为什么丈夫不能单方面放弃胚胎,而他的妻子却可以擅自堕胎?

  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一些特殊的因素,如该妇女已经36岁,错过了25至35岁的最佳生育年龄。由于女方在辅助生殖技术下承担了更多的义务,以及考虑妇女和儿童权益的原则,法院最终认定男方单方面放弃胚胎是侵权行为,应充分赔偿女方的损失。

  据北京嘉利律师事务所律师易毅介绍,虽然法院认定男方单方面放弃冷冻胚胎是侵权行为,并部分支持了赔偿要求,但这并不能弥补女方的损失。"妇女可以擅自堕胎,但丈夫不能单方面丢弃胚胎 "的法律实践看起来对男女不平等,但本质上是一样的。无论孩子是通过自然受孕还是人工辅助技术出生,妇女都要承担大部分的生育义务,法律实践 "偏爱 "妇女追求物质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