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由婚姻登记局颁发的法律文件,以证明婚姻已有效缔结。结婚证原件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采用民政部统一格式,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印制,县、乡、非县级人民政府盖章。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补办。

  申请结婚证的程序分为三个步骤。如果丈夫和妻子符合《婚姻法》的要求,可以申请、审查和登记。

  申请。希望结婚的男女必须出示他们的登记证、身份证和一份签名声明,说明他们没有配偶,也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关系。双方必须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在申请时,丈夫和妻子都必须在场。如果是离婚,还必须出示离婚证。如果进行了婚前检查,还需要医院出具确认婚前检查的证明。

  必要时,登记机关可要求当事人出示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查询或确定体检项目。

  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并颁发结婚证。如果婚姻登记机关不进行婚姻登记,应出具书面声明,解释不进行婚姻登记的原因。

  注册地点。一方当事人住所所在的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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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身份证。

  2、户口本。

  3.婚姻状况证明。

  ① 正式员工、退休员工,由所在单位发放。

  失业人员、个体户失业,由居委会出具③失业人员、个体户还需提交工作手册。

  4、二寸彩照三张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彩照一张,照片两面颜色统一,婚姻登记处有宝丽来快照服务。

  5、特殊情况下的离婚证书